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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人兽共患病学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08/9/20 8:40:51 点击次数:566 

1.实验室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,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,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。
      2.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,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和火源,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。
      3.易燃、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统一保管,存放在安全之处。
      4.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。
      5.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,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,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。
      6.如遇火警,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,应马上报警,同时向校保卫部报告。
      7.实验室人员不得将大门、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。
      8.实验室均布置有消防器材,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处于正常状态以应急用。
      9.责任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,同时报告实验室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隐患。
     10.本科生进实验室毕业设计前,由实验室主任或各研究室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。
     望实验室各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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